实盘炒股杠杆开户条件 天山股份: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通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4 22:18    点击次数:153

实盘炒股杠杆开户条件 天山股份: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公司关于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 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18 号)。 《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71 号)及《关于新疆天 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 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09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 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及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问询函回复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天山股份_再融资 _查阅项目中止通知》,因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聘请的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限制业务活动,并被 证券交易所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 关文件的处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 订)》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核。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无关。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中止审查,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